2024年2月26日,内蒙古自治区发布了重磅氢能政策。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、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及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。文件名为《关于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通知》,文件号为:内能源油气字(2024)126号。
文件具体内容如下:
各盟市能源局、应急管理局、工信局,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:
为加快推进我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,探索氢能产业发展新路径,现就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太阳能、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制氢加氢站。
二、太阳能、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生产许可。
三、本通知文件中“制氢项目”和“制氢加氢站”均指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,不包含化石能源制氢和工业副产氢。
四、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的储存、运输、充装、使用执行现行相关规定。
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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